辦公室人資考勤雲端打卡系統建置與持續保固,北台灣地區均可到府安裝 震輝0800-774666

雲端考勤系統建置租賃



方 案 特 色

雲端考勤系統建置租賃
  • 多種打卡認證方式 人臉辨識、指紋、刷卡、手機GPS定位打卡
  • 多種差勤組合 可多機共用異機打卡,多種出勤規範整合,適用外地出差或駐點打卡
  • 雲端整合異地差勤狀況 自動化雲端整合出勤報表,免人工抄表整合更省事快速
  • 量身訂做 多種產品規格均可高低組合搭配租賃,疫情期間適合在家上班或分流上班的差勤檢查與統計




上下班一定要打卡嗎?

許多新創公司或中小企業推行工作責任制,允許人性化的彈性上下班時間,不計較上下班那幾分鐘的誤差,往往只是簽名了事,沒有打卡紀錄。但是,政府勞工管理單位可不是這樣想的!! 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5款:「雇主應置備勞工出勤紀錄,並保存五年。」而記載勞工的出勤紀錄,是國家賦予雇主的義務。換句話說,雇主製作勞工出勤記錄這件事情,跟勞工沒有直接關係,而是雇主必須要完成的責任。就像學校老師上課點名製作該課程的學生出席紀錄,是屬於老師的責任,而非學生的責任!!

不過面對大型企業數以千計甚至上萬員工,雇主是無法以個人力量來製作全公司的出勤上下班紀錄。因此基於勞動契約的從屬性、附隨義務,協助完成出勤紀錄當屬於勞工之協助義務。當雇主有對應設備以方便員工留下出勤紀錄時,員工就需要使用該設備留下自身的出勤紀錄作為佐證。雇主若沒有留存現職與離職員工的出勤紀錄五年,最低罰金為9萬元,最高45萬元。若出勤時間未記載到以分鐘為單位,則會面對2萬以上、百萬以下的罰款。若員工拒絕使用雇主提供的設備留下出勤紀錄,雇主是有理由進行相對懲處,但不可超過一定比例。

所以勞基法要求雇主置備員工出勤紀錄之本意,是為了解勞工實際工作時數是否正當,避免勞資爭議發生時無從舉證。因此出勤紀錄實則只要符合以下要件即可:

1.能從相關紀錄確實了解勞工出勤狀況
2.該紀錄能實際推算勞工出勤時間至分鐘數
3.勞工對於該紀錄沒有異議

只要雇主能完成上述要件,則無論以何種形式、流程進行記錄,皆不影響其作為出勤紀錄之效果。從最簡單的紙本式打卡鐘,到最先進的視訊監控人臉識別感應紀錄,都可以作為員工出勤紀錄。政府勞檢時檢查的是彙整報表,並抽查對應紀錄時間紀錄與人員是否正確。所以雇主要每月製作詳細的員工出勤紀錄報表,並保留對應個別紀錄至少五年,才能夠避免被勞檢罰款!!

打卡設備需要租賃嗎?

網路上直接購買一台同樣有指紋刷卡的基本型打卡鐘很便宜,但是這類電子打卡鐘真的就只是一台電子版的打卡鐘,完全沒有聯網能力。任何設定與讀取資料都只能靠USB隨身碟來存取。每次遇到人員異動或是班表異動就非常麻煩。更無法適用於多重出入口的工廠公司,在哪邊打卡上班就必須在哪邊打卡下班。萬一有人員外地出差或是派工更是無用武之地!!

真正的雲端打卡設備不僅僅只是一台身分辨識機器,更可以多台機器透過網路雲端伺服器整合打卡資料。包含外地出差或派工人員也可以事先安裝專屬APP進行GPS定位打卡。所有打卡出勤資料自動彙整到雲端伺服器上,管理人員只要打開瀏覽器即可即時查看各部門人員出勤狀態(包含出差與派工人員)。所有人員出勤紀錄皆已整合成單一報表只要點選即可下載後自行運用。 若要調整異動人員班表也是透過瀏覽器即可修改出勤規範,不用每台打卡鐘逐一設定調整。而租賃方式可以提供更長的產品保固與教育訓練,不怕相關人員異動職務交接而漏失相關經驗。若企業想要長期穩定發展,採用租賃打卡設備才是更適合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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